決定任命:
賀雙同志為縣發改委主任。
決定免去:
朱 峰同志縣發改委主任職務。
任命:
陳萍同志為縣人大常委會睢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。
顧少蔚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法院副院長;
金傳會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、審判委員會委員;
吳中玉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
朱儒佳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王春燕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王頂治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張一心同志為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。
免去:
劉林威同志縣人大常委會睢河街道人大工委主任職務;
張東方同志睢寧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職務;
吳中玉同志睢寧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;
張 萍同志睢寧縣人民法院審判員、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;
王顯波同志睢寧縣人民法院審判員、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;
李志先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、檢察委員會委、檢察員職務;
李 健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;
張忠實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委員職務;
孫皆利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張 亞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許瑞林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孫傳亮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楊井楚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張如意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付 博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王緒交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高夫強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高 楊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;
黃 偉同志睢寧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。
睢寧縣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公告
(2018年6月27日睢寧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)
經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確定人民陪審員名額200人。